船舶航行時如何做好消防預防工作
一、注意用火安全
嚴禁違規使用明火,禁止在貨艙甲板、物料間、機艙(含集控室)吸煙;禁止躺在床上吸煙;禁止向舷外亂丟煙蒂,煙頭、火柴杆必須放在注水煙缸裏。
二、做好船舶例檢工作
航行前應做好船舶例檢工作,加強對機艙內各類機器、電氣線路以及消防設施的檢查,確保用電設施、電線、機電等不存在漏電、老化等安全隱患。
三、不違規用電
禁止在船上私拉電線,不超負荷用電,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蓋電燈,各類電源線頭必需進行絕緣包紮,不得暴露。離開居住艙室、工作場所應隨手關燈。
四、安全存放易燃易爆品
船用油漆、潤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陰涼處,禁止暴曬。廢棄的棉紗、破布應放在指定的金屬容器中。潮濕或油汙的棉、毛織品應及時處理,不能堆在悶熱地方以防自燃。
五、按規定裝卸危險物品
船舶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,要按危險物運輸規章配載,對易發生火災的重點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處所,要經常組織巡邏檢查,並將情況記入航行日記。
六、使用閃點符合要求的燃油
加油過程中,油艙中有油霧積聚,若船舶非法加裝或使用閃點低於60°C的燃油,易發生火災及爆炸事故。因此,船舶油料供受作業單位要在作業前製定加油作業計劃,確保設備正常、工況良好。
七、加強船員消防知識學習
平時應加強消防知識和消防法規的學習,嚴格執行船舶消防安全製度。定期開展消防演習,增強船員的消防應急能力。船上的消防器材應有專人負責保管和保養,器材附近不準堆放雜物,保證消防通道暢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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